在出口退税中什么叫做已经收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呢?(外汇管理局核销退税)
摘要:
咱们国家以前出口收汇是必须汇回国内的,具体有一套措施,也就是出口收汇核销,这个主要是出口企业在出口前需到外汇局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出口时向海关提交,出口后,外汇局根据发放给企业...
在出口退税中什么叫做已经收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呢?
咱们国家以前出口收汇是必须汇回国内的。具体有一套措施,也就是出口收汇核销。这个主要是出口企业在出口前需到外汇局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出口时向海关提交,出口后,外汇局根据发放给企业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监督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收回外汇到国内。
当企业出口收到的外汇汇回国内账户后,银行会给企业出具出口收汇凭证,企业再拿着收汇凭证、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商业发票等材料到外汇局核销。外汇局会把出口核销单上专门的一联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后退给企业。这个过程叫“已经收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现在这个过程已经十分简化,凭借金关和金宏工程,基本不需要再使用纸质单据就能完成收汇核销的全部过程。
出口外汇核销期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7号 ):对于各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山东等五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6〕188号)第四条中规定“核销日期”超过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180天(远期结汇除外)调整为210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汇管理局核销退税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