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外汇期货和外汇期权合约套期保值有哪些优点和不足?(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运用外汇期货和外汇期权合约套期保值有哪些优点和不足?
1)外汇期货 利:
1.一般来说无需初始投资费用,只需缴纳保证金;
2.在相同标的资产的情况下,可以达成很好的套保效果;
3.锁定未来价格风险。
弊:
1.许多情况下不能找到规模、期限或者标的物匹配的合约;
2.一般情况下都会存在一定的基差风险。
2)外汇期权 利:
1.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达到高于市场基准的收益率(比如抛补期权策略);
2.潜在的收益是无限的。
套期保值的会计怎么处理?
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如 下科目:“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除非衍生工具无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项目的风险。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不能作为套期工具,除非被套期风险为外汇风险。 “套期工具”科目用来核算套期保值业务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而“被套期项目”科目用来核算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下面给出3类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和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两者的绝对 额中较低者确定。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企业可以选择下列方法处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其他的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即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套期会计账务处理?
应该按照以下步骤确认:
1判断套期保值的方式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合同还是外汇期权合同,一般有针对外币资产以及负债进行套期保值、针对外币承诺进行套期保值、对于其外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和对外币投资净额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利用外汇期货合同投机。
2如果是针对外币资产以及负债进行套期保值,还需要确认德尔塔比率:
德尔塔比率=淘气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只有德尔塔比率在0.8-1.25之间才是高度有效的,才能做为套期保值会计处理,而具体的处理方法又根据就内在价值变动和就整体公允价值变动分为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和按现金流量套期保值。
此后忽略很多字。
根据当时对于业务的探讨,我们认为套期保值会计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会计准则未做具体规定,例如以套期保值的名义进行投机的行为,这些有待财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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