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发债办理流程?(外汇局办理外债)
境外发债办理流程?
发行的主要流程
境内银行参与境外发债业务的基本流程是,发行人首先向银行推荐的承销商提交相关资料,配合接受相关法律及财务辅导,并将发行债券计划、筹集资金的回流方案向发改委、外汇局备案;之后,由发行人或其关联主体向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给境外信托人,用以保证发行境外债券到期后,向投资者还本付息;最后通过项目路演及承销商举荐,正式在境外上市发行
境外发债成功后,相应发债所募集的资金主要以四种方式回流境内:
一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方式回流境内,具体可以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引入境外募集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或者对境内已有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股东贷款、增资,从而使境外资金回流;
二是通过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以资本金及外债形式回流,通过购买或新设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以注入资本金形式流入部分募集资金,再利用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高外债额度的优势,借入外债回流;
三是通过向外汇局备案,按境内企业主体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额度要求,直接举借外债,进行资金回流;
四是在境外主体有一定实业或贸易量的背景下,可以通过货物或服务贸易方式、跨境资金池方式进行资金往来流动。
哪些情况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个人结售汇系统不包括以下情况:
1.个人境内外汇存取款;
2.个人境内外汇资金的转账;
3.个人在境外的消费、投资、赠与等行为;
4.个人在境外的贷款、债券等金融活动;
5.个人在境外的股票、期货等投资交易;
6.个人在境外的房地产交易;
7.个人在境外的境内外汇资金的投资、融资等金融活动。
1.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2.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的结汇
3.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4.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5.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个人结售汇系统通常不涉及资本项下的跨境交易,如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而个人旅游、教育、医疗费用等属于经常项目,可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进行跨境支付。
此外,个人汇款金额超过一定限额、涉及非法活动、虚假交易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易也不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总之,不符合个人结售汇系统使用规定和合法交易范围的情况都不应该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个人结售汇系统主要适用于个人因个人消费、投资、赠予等原因发生的外汇收支,但以下情况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是跨境资本运作,包括外汇贷款、资本利得、投资收益等;
二是国家监管部门核准的贸易、投资、外债等领域的外汇收支;
三是国际旅游、教育、医疗、科技等领域的外汇收支;
四是国际组织、外交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外籍人员等特殊主体的外汇收支。这些情况需要通过其他外汇管理机制进行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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