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应承担什么责任?(外汇行政处罚法)
摘要: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逃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
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应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逃汇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㈡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㈢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 ㈣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㈤其他逃汇行为。
要承担以下责任:
1.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强制收兑,并处逃汇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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