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没退的怎么进行帐务处理?(外汇未收到可以退税)
出口退税没退的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是会计实务中的一个难点,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公司出口报关了就一定要收外汇吗?
不一定,看你以何种方式报关。非正式报关,不一定要收到外汇;正式报关则需要。外汇核销需要有出口报关单与之对应关联。
正常出口报关的产品出去了肯定要收取外汇。出口报关也就是将产品卖给外国人,而获取的就是外汇收入。实际操作过程来看,我国出口货物是有优惠政策的,当进行出口报关之后,可以向国家申请出口货物的退税,而这个权利就需要你以收取外汇收入作为义务对价。
公司出口报关了就一定要收外汇
因为既然申请出口退税,说明该外贸真实存在,那么就一定会有对应金额的外汇收入才能说明该贸易是完整的,才能符合出口退税要求
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出口不收汇会出现什么影响?
1、不收汇的话没办法退税啊?这样超期就要转内销交税了,再就外管局肯定要追你的,他们要求你们必须把钱收回来,否则的话要对你们进行处罚的。
2、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在货物出口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收汇核销,证实该笔出口价款已经收回或按规定使用。出口收汇制度是国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对企业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实行跟踪的监测管理制度。整个过程以核销单为主线。
3、影响企业出口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关税壁垒如关税税率、出口退税率等,非关税壁垒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等,这些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等的调整和变化都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风险。例如,原来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变为了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就会直接影响出口清关程序、速度及费用,甚至于不能出口。经济政策变动风险对出口企业看起来是不可控制的,但如果企业对此有一定的敏锐度,例如对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有很熟悉的了解及预测,就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4、商品价格变化的风险。商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变动直接影响到出口企业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出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之后,商品需要经历从备货到最后交货的整个过程,商品的生产要素价格、生产资料价格、流通费用的变动等都会影响出口企业的成本,最终会关系到能否达到预期利润。
5、汇率变化风险。汇率变化是出口企业经常遇到且必须回避的风险,在经济金融波动较大时期,决不能掉以轻心。因忽视汇率风险,许多企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蒙受了巨大损失,如果有科学、准确的预测,并采取了积极的对冲措施,这种风险就会得到很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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